中国物业协会或将承接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 2016-04-05
1月11日,人力资源部下发了《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文件显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被认定为承接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定的机构。
办法第三条显示,本办法所称行业组织,是指经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批准,符合规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和经中央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全国性人才评价机构。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现状来看,全国性行业协会应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此推断,承接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定的机构应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办法规定了总体要求、承接条件、工作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五项具体要求。
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人社部发 [2016] 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引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泪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考试安全责任重大,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要坚持有序承接,试点先行,稳慎推进,成熟一个,推开一个。各行业组织要转变观念,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安全,不断创新符合行业组织特点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方式。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行业组织承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搞好工作衔接,建立可负责、可问责的工作机制,确保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平稳顺利推进。